- 發布人:admin
- 時間:2014-02-08
- 點擊:7234
- 來源🛎:黨政辦公室
省屬民辦非企業單位各業務主管單位🏄🏽,省屬各民辦非企業單位:
為加強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管理🏭,促進民辦非企業單位依法規範健康發展👩🏿🦰,保障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合法權益,提升民辦非企業單位的質量建設水平,提高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影響力和公信度⚄,充分發揮民辦非企業單位在建設經濟強省和諧河北中的積極作用,根據國務院《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和民政部《民辦非企業單位年度檢查辦法》的規定,現將民辦非企業單位2013年年度檢查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檢範圍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成立登記時間超過6個月的省屬民辦非企業單位須參加年檢✪,未超過6個月的不參加年檢,但須在年檢期間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2014年工作計劃。
二、年檢時間
2014年3月1日至5月31日🦫。
三👩🏻🦯➡️👩🏿🦱、年檢方法和步驟
(一)民辦非企業單位於2014年2月15日後,登錄河北民政網下載年檢相關材料,填寫好各種表格,準備好各種材料,做好自檢工作;
(二)民辦非企業單位於2014年3月31日前向業務主管單位報送年檢材料🚸;
(三)業務主管單位對民辦非企業單位報送的年檢材料進行初審👨🏻🍳🤷🏼♀️,並出具“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初審意見,經辦人簽字後加蓋公章🙋🏽♂️;
(四)民辦非企業單位於2014年4月1日至5月31日,將業務主管單位出具初審意見的年檢材料報送登記管理機關;
(五)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年檢材料;
(六)登記管理機關出具年檢結論🥢,即“年檢合格”、“年檢基本合格”、“年檢不合格”,並發布年檢結論公告。
四、年檢提交材料
(一)民辦非企業單位年度檢查報告書(一式三份);
(二)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一式三份);
(三)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副本);
(四)已經取得執業許可證的🛋,應當提交執業許可證副本🦍;
(五)2013年取得5A級的民辦非企業單位🩸👣,應當提交5A級證書復印件;
(六)物價部門頒發的收費許可證復印件;
(七)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在2013年取得5A級社會組織的民辦非企業單位,只提交2014年工作計劃,不用提交其它材料,且按快捷程序接受年檢🤾🏿。
上述提交材料中有關表格到河北民政網(http://www.hebmz.gov.cn)“沐鸣娱乐”一欄點擊文件“河北省民政廳關於對省屬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2013年年度檢查的通知”,在通知附件鏈接裏直接下載。
根據民政部對民辦非企業單位財務審計的有關要求🍃,推薦以下七家會計師事務所為民辦非企業單位財務審計機構(排名不分先後):
河北天勤會計師事務所(0311-85180077)
中興財光華會計師事務所(0311-85929189)
中宏會計師事務所(0311-87619875 87619835)
河北省金城會計師事務所(0311-67798772)
河北金橋會計師事務所(0311-85379939)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0311-86995936)
河北冀鴻會計師事務所(0311-85520119)
五🥡、年檢內容
(一)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及地方政府法規規章政策的情況🤘🏻;
(二)按照章程開展工作的情況;
(三)執行重大事項報告製度👳🏿、有關信息披露製度和工作報告製度的情況;
(四)服務河北經濟建設、和諧社會建設➾🙌🏼、維護社會穩定和服務社會、服務人民群眾的情況🧏🏼♂️;
(五)內部機構建設和單位安全情況💂🏿♀️👩🦽➡️;
(六)內部管理製度及財務製度方面建設情況;
(七)黨組織建設、行風建設和反腐倡廉情況➝👱♂️;
(八)主要負責人有關政治面貌和現實表現情況;
(九)服從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管理,積極參與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各種活動情況;
(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下步工作打算。
六、年檢審查形式、標準和結論
登記管理機關對民辦非企業單位報送的年檢材料進行審核,最終確定年檢結論。對財務有重大問題的民辦非企業單位,必要時🛌,登記管理機關直接進行財
務審計;要求民辦非企業單位公開年檢相關信息;並對所有民辦非企業單位隨機采取抽檢的方式🥷🏼🏊🏼,進行實地檢查💁🏿♀️🧑🦱。
民辦非企業單位年檢結論分為“年檢合格”🦈、“年檢基本合格”、“年檢不合格”🧑🏼🦰。
民辦非企業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情節輕微的,確定 “年檢基本合格”,情節嚴重的🍏,確定為“年檢不合格”🦍: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的𓀋;
2.違反規定使用登記證書🕋💇♀️、印章或者財務憑證的;
3.2012年度未開展業務活動,或者不按照章程的規定進行活動的🍳;
4.無固定住所或必要的活動場所的;
5.內部管理混亂,不能正常開展活動的;
6.拒不接受或不按照規定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監督檢查或年檢的;
7.不按照規定辦理變更登記,修改章程未按規定務審計☂️🧔🏿♀️;要求民辦非企業單位公開年檢相關信息;並對所有民辦非企業單位隨機采取抽檢的方式,進行實地檢查。
民辦非企業單位年檢結論分為“年檢合格”🧖🏻♂️、“年檢基本合格”🪁、“年檢不合格”。
民辦非企業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情節輕微的,確定 “年檢基本合格”🤵♀️6️⃣,情節嚴重的,確定為“年檢不合格”: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的🏄🏽♀️;
2.違反規定使用登記證書、印章或者財務憑證的;
3.2012年度未開展業務活動,或者不按照章程的規定進行活動的;
4.無固定住所或必要的活動場所的;
5.內部管理混亂,不能正常開展活動的;
6.拒不接受或不按照規定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監督檢查或年檢的🎐;
7.不按照規定辦理變更登記,修改章程未按規定
核準備案的;
8.擅自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
9.財務製度不健全🦶🏿🎷,資金來源和使用違反有關規定的🦡;
10.現有凈資產低於國家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和登記管理機關規定的最低標準的🎎;
11.侵占、私分👦🏻、挪用民辦非企業單位的資產或者所接受的捐贈、資助的;
12.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收取費用、籌集資金或違反規定接受使用捐贈💁🏻🚰、資助的🫳;
13.設立“小金庫”的;
14.不服從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管理,不參與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各種活動的;
15.年檢中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年檢基本合格”和“年檢不合格”的民辦非企業單位,應當進行整改,整改期限為3個月🧚♂️。整改期結束,民辦非企業單位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整改報告🔤🔹,登記管理機關對整改結果進行評定並出具意見。
七、年檢處罰
(一)在年檢工作中🏌️🕑,登記管理機關對發現的一般性問題🧑🚀🧑🏼🍳,要求民辦非企業單位限期整改;發現民辦非企業單位存在違規違紀活動的,應根據情節,按照有關法規規定,給予警告、責令改正、撤銷登記🍅、罰款✌🏼、沒收違法所得等行政處罰1️⃣;對有違法活動的🧎🏻♂️➡️🍦,及時向有關部門提供線索,移交案件。
(二)對“年檢不合格”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根據情況👹,可以責令其在整改期間停止活動👨✈️。民辦非企業單位被限期停止活動的,登記管理機關可以封存其登記證書、印章和財務憑證。
(三)對到時不參加年度檢查的民辦非企業單位定為年檢不合格。到時未參加2013年度年檢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予以警告並公告;對2012、2013年連續兩個年度不參加年檢的,或2012、2013年連續兩個年度經整改後仍然“年檢不合格”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予以撤銷登記並公告。
(四)年檢工作結束後🤽🏽♀️,若發現民辦非企業單位在年檢工作中弄虛作假🏌️,年檢工作有重大問題的,可以對民辦非企業單位年檢結論重新定為“不合格”,並根據情況依法進行處罰。
八、有關工作要求
接受年度檢查是民辦非企業單位應盡的法律義務,各民辦非企業單位必須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嚴格按照年檢的時間和程序要求👩🏼🎤,認真履行年度檢查的審查手續,如實填報和提交有關年度檢查的材料,自覺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審查🧙🏼♀️🦧。各業務主管單位要積極給予支持🐞,加強溝通與協調,做好本次年檢工作。
民辦非企業單位年檢聯系人:劉文韜
聯系電話🎚:0311-88615484
地址🤤:省民政廳(石家莊市合作路35號)西側圍墻處行政許可大廳
附件🦅:民辦非企業單位年度檢查報告書
河北省民政廳
201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