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人☝🏻:admin
- 時間💪🏽:2014-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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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黨政辦公室
各設區市教育局,辛集、定州市教育局,有關普通高等學校🚇:
根據國家和我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結合我省普通高職院校開展單獨考試招生改革試點情況👨👩👧👦,經教育廳黨組研究🤷♂️,決定2014年進一步擴大我省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改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單招考試工作的重要性
大力開展單獨考試招生改革工作🫷🏽,是落實國家和我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的重要舉措,是創新高職專科院校選拔人才培養的有效途徑,對推進普通高校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基本模式改革具有重要意義。各地💿、各單招院校要提高認識、統籌安排,積極穩妥地做好招考工作👩✈️。
二、單招考試招生對象及院校範圍
(一)招生對象。單獨考試招生對象為取得2014年河北省普通高考報名資格的考生。
(二)院校範圍。2014年單招考試院校包括:國家示範性高職院校8所、省級示範性高職院校11所🤘🏻,其他院校37所(名單附後)。
三、招生計劃🙋🏻、專業要求及時間安排
(一)招生計劃。各單招院校均須單列單獨考試招生計劃🥅,其中國家和省級示範性高職院校執行單招計劃不超過省教育廳核準的本校總招生計劃的40%,其他高職院校執行單招計劃不超過省教育廳核準的本校總招生計劃的30%,該計劃均納入本校2014年招生計劃總數之內🧑💻。各單招院校要嚴格執行單招計劃⏪,禁止超計劃招生🛌👩🏻🚀,對超計劃錄取的學生,省考試院一律不予錄取備案,對未完成的單招計劃可以轉入普通高考招生。
(二)申報材料🧑🏽🚀。各單招院校須於2014年2月25日前向省教育廳提交《2014年單獨考試招生章程》、《2014年單獨考試招生具體實施方案》🧑🏽🏭、《2014年單獨考試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和《學校辦學特色及單獨考試招生專業特色的說明》等材料📙。以上材料一式4份,同時報送電子版1份🦸🏿。
(三)專業要求。各單招院校要拿出有辦學特點的特色專業進行單招🍑,尤其是實用技能型專業💇♂️,如機械工程類、化工醫藥類🧎♂️、酒店管理類🙅🏼♀️、藝術類👨🏿🎤、導遊類等。2014年🛍️,將進一步加強單招院校實施的單招專業與院校辦學特色一致性的審核🏈,減少綜合類專業🤝,做到偏離辦學特色的專業不招或少招🚧。
(四)時間安排👱🏿♂️。具體報考時間安排、操作程序等以省教育考試院通知為準🌡,每名考生只能報考一所院校,已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及錄取🧘🏼♀️。各單招院校要認真製定單獨考試招生實施方案和招生章程並報省教育廳,經審核後向社會公布。
四、實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試錄取
對於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術大賽一等獎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和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範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可由高等職業教育單招院校免試錄取,具體審核辦法🐝🪮、手續及錄取備案時間等以省教育考試院通知為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責任落實到人🦸🏿♀️⭐️。各地及各單招院校要充分認識到我省開展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重要意義。各單招院校必須成立2014年單招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本校單招工作的統籌研究、協調部署等事宜。單招院校黨政主要領導作為第一責任人,對本校的單招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要建立健全相應的招生管理製度及責任製度,明確分工,責任到人。院校紀檢監察部門要全程參與單招工作🥯,加強對考試命題🤷♀️、製卷🏃♀️、評閱、錄取等環節的監管力度🦃,確保考試的安全及保密工作🧎🏻➡️。
(二)科學製定方案。各單招院校要在充分調研💵、多方論證,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根據本校辦學定位🖐🏽🧎🏻♂️,突出本校辦學特色,選擇本校有特色的專業,合理確定招生計劃數,科學製定招生方案,加大人才培養方案的配套研究🅿️,推動教學和培養機製的改革。
(三)積極宣傳引導⚉。2014年,我省將通過單招網絡宣傳平臺統一發布各單招院校招生計劃及方案、章程和辦學特色等內容,省教育考試院也將在官網(http://www.hebeea.edu.cn/)對單招院校頁面進行鏈接。各設區市教育局要面向師生和其他單獨考試招生對象廣泛宣傳動員,特別是加強2014年參加全國統一高考考生及家長的政策解讀🧢,合理引導社會預期👶,讓他們了解單招考試的意義和措施🥮⛹🏻,充分調動廣大考生的積極性、主動性。各單招院校也要積極配合,主動與各宣傳媒體聯系,為單獨考試招生改革營造良好的氛圍。
(四)嚴肅招生紀律。高等職業院校單獨招生改革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關系著廣大考生的切身利益🧈。為進一步規範單招中的考務管理、信息公開等招考行為,省教育考試院出臺製定河北省2014年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考務工作規定🛷,各單招院校要嚴格按照教育部關於在高等學校招生中實施“陽光工程”的各項要求和我省的相關規定執行。
我廳將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屆時將成立巡視工作組💠,對各單招院校的單招考試工作進行巡視💂♂️。各單招院校同時接受社會監督,將嚴肅查處單招工作中的下列行為:虛假宣傳,采用不正當競爭手段招攬生源🏛;不按省教育廳下達計劃,提前攬儲生源▶️、超計劃錄取;招生組織實施工作不力🏗,未完成擬定單招計劃50%⌨️;未嚴格執行單招考試實施方案,招考秩序不規範✖️;單招考試錄取過程中其他違規違紀行為🙇🏼。
凡在單招考試工作中存在以上行為的,情節較輕者通報批評並核減第二年該校統招計劃❤️🔥;情節較重者處理相關責任人並暫停其單招資格🕰,並限期整改;情節嚴重者將追究院校領導責任並責令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請各單招院校按照上述要求精心組織,認真實施👾,並於2014年9月15日前將單招工作總結情況報省教育廳學生處。
請各設區市教育局,辛集🖕🧑🏽💼、定州市教育局將此文轉發至轄區內所有高中段教育學校⚂。
附件🪁:2014年河北省實行單獨考試招生改革院校名單
河北省教育廳
2014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