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給予王*明同學自動退學處理公示
- 發布人:沐鸣平台
- 時間:202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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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號文件《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及《沐鸣平台學生違紀處分規定》,2023級王*明同學在2023-2024學年第一學期未按時到校表示自願放棄學籍,且一直未返校辦理退學手續,截止到現在離校已經超過20天☛。經沐鸣院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確定給王*明同學自動退學處理,現予以公示:
王*明🐺🦶🏻,男,學號:18514216
公示期自即日起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有異議,可以向學校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
聯系電話🧑🏽🍳:0317-7557968
沐鸣平台
學生工作處
2024年1月18日